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6334次 发布时间:2022-04-01
各部(室、中心)、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时间
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二、具体要求
1、各部室、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值班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落实岗位责任制,细化工作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运转高效、反应灵敏、服务规范、协调有力。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组织不力、部署不到位、违反值班工作要求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2、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公司带班领导、值班经理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同志要保证24小时电话通畅,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转移电话、擅离职守。
3、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务必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持续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控制企业人员出行,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各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准确把握紧急信息报送标准,严格紧急信息报送时限,如有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0530—5599898,18865018615)。
4、明确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假期期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报销应当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请各企业将本单位的值班表(电子版)于4月2日上午12:00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邮箱:htzhglb@163.com,电话:5599898)。
公司综合管理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