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假期期间公务车辆停驶封存的通知
访问次数:6332次 发布时间:2022-04-01
各部(室、中心)、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节假日期间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菏办字〔2014〕4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清明节假期期间,各单位请按照要求,将公务车辆进行集中封存,封存期间车钥匙、油卡和行驶证交各单位综合管理部集中保管。如出现违规用车情况,责任自负。
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请于4月2日下午3:00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邮箱:htzhglb@163.com,电话:5599898。
特此通知。
公司综合管理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