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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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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市属企业工作人员 递补体检通知

访问次数:379次   发布时间:2025-11-19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市属企业工作人员公告》,对放弃考察体检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现将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二、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递补人员体检定于2025年11月21日(本周五)进行。请体检人员务必于当日早7:30前到达集合地点,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集合地点为: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经典国际大厦A座8013室)。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均为原件)以及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2张);

2.根据招聘公告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请先行准备350元现金用于支付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据实收取

3.请体检人员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1)和《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做好体检准备。

 

附件:1.考生体检须知

2.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

考生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资格。

 

 

 

 

 

附件2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当天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其他人员陪同,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5.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规定给予体检不合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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