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5177次 发布时间:2019-04-03
各部、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时间
4月5日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6日至7日)。
二、具体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假期,并做好假期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处理及时。
2.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同志要保证24小时电话通畅,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转移电话、擅离职守。
3.各企业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增加值班力量,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值班报告和预警防范工作,严格依法管控野外用火,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要切实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联动机制,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4.请各企业将本单位的值班表(电子版)于4月4日上午12:00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邮箱:htzhglb@163.com,电话:5599898)。
附件:《XX公司清明节假期值班安排表》
公司综合管理部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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