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封车通知
访问次数:6434次 发布时间:2018-04-03
各部、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节假日期间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菏办字〔2014〕4号)等文件精神,清明节放假期间,各部、企业请按照要求,将公务车辆进行集中封存,封存期间车钥匙、油卡和行驶证交各单位办公室集中保管。如出现违规用车情况,责任自负。
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请于4月5日下午5点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邮箱:htzhglb@163.com,电话:5599898。
特此通知。
公司综合管理部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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