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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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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4440次   发布时间:2021-04-01

        各部(室、中心)、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二、具体要求
        1.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政务值班工作意义重大,各企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假期,并做好假期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处理及时。
        2.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同志要保证24小时电话通畅,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转移电话、擅离职守。
        3.增强政治意识,准确把握紧急信息报送标准。切实增强底线思维,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主动调度掌握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研判,注意掌握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问题发生。
        4.切实加强防灭火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安全意识,增加值班力量,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值班报告和预警防范工作,严格依法管控野外用火,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5.明确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公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报销应当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6.请各企业将本单位的值班表(电子版)于4月2日上午12:00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邮箱:htzhglb@163.com,电话:5599898)。
 
        附件:《XX公司清明节假期值班安排表
 

公司综合管理部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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