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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投集团召开三项制度改革暨企业定岗定员、招才引智及薪酬分配指导意见修订工作推进会

访问次数:3503次   发布时间:2020-07-17

        7月16日下午5点,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三项制度改革暨企业定岗定员、招才引智及薪酬分配指导意见修订工作推进会。
        会议再次学习了《菏泽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菏国资〔2018〕47号)、《菏泽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管企业定岗定员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国资〔2020〕1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管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菏国资〔2020〕25号)、《菏泽市国资委关于核定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设机构和定岗定员的通知》(菏国资考监〔2020〕8号)、《关于进一步整合调整合署办公机构部室的通知》(菏投〔2020〕42号)、《关于调整公司各部(室、中心)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的通知》(菏投〔2020〕43号)、《关于成立招才引智和薪酬分配指导意见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建立解决影响公司高质量发展问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菏投〔2020〕41号)等 8份文件精神。
        徐文芹同志要求,一是各企业要做好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要学深悟透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握好精神实质,在三项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把上级文件作为改革创新的政策、法规依据。二是在定岗定员改革创新工作中,要把相关改革文件政策与企业实际结合好,实行一企一案、一企一策。具体定岗定员方案要具备科学性、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和可操作性,并把握好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三是做好招才引智和薪酬分配指导意见修订工作,各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定要具有代表性,要代表所在组织的集体意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各部室、企业要认真学习《关于建立解决影响公司高质量发展问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真正建立起有效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问题解决工作机制。
        徐文芹同志强调,改革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机构的设置、人力资源的分配是一切工作的前提。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对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企业要树立系统思维、整体思维,通盘考虑改革的各个方面,根据需要和企业变化,确定改革思路,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分配能高能低,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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