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冬春季疫情防控责任的通知》(菏指办发〔2021〕31号)、《关于开展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疫情防控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2月3日上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丁万国和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兼)祝传随分别带领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同志到系统内企业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检查组一行详细了解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检查了企业“四有、两应急”的疫情防控制度完善、应急演练和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组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并就春节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告知全体员工及亲属入境来菏、重点地区来菏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社区做好信息报备、核酸检测和隔离监测。二是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流动的原则,尽量不要离开本市过年,严禁到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劝导员工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三是节后开班前统计好本单位外出人员活动轨迹,如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的,要暂缓上班,按照“14+7”和“4+1”管理等上级规定,做好隔离监测和核酸检测,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